本港訊 (特約記者 龍華)4月1日,天柱縣工商局接到學校老師舉報,稱在天柱縣鳳城鎮二小附近有一“黑網吧”,小學生常逃課到該網吧上網。經天柱工商局調查確認后,依法取締并沒收了電腦設備,了卻了家長們的心結。
天柱工商局執法人員調查發現:經營的網吧設在一居民家中,與天柱縣鳳城鎮二小只有一墻之隔,該是上課的時間,網吧內卻有幾名小學生在上網,而該網吧主人無法提供從事上網服務的相關手續,涉嫌從事“黑網吧”經營,執法人員依法對當事人用于非法從事上網服務的電腦設備4套采取了扣押措施。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規定“中學、小學校園周圍200米范圍內和居民住宅樓(院)內不得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當事人的行為與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相悖,經營場所與學校只有一墻之隔,給學生上網提供了便利條件,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極大的影響,社會危害極大。
2010年以來,天柱工商局始終保持對“黑網吧”的高壓打擊態勢,同時進校園、進社區深入開展宣傳活動,一季度以來,共取締“黑網吧”經營戶5戶,查扣非法從事上網服務的電腦設備18套,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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