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慧聰消防網 近日,天柱縣消防部門在對天柱友愛花園商住樓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商住樓群未進行消防竣工備案就已經投入使用,違反了《消防法》之規定,消防部門依法對承建單位錦屏縣開源房地產開發公司天柱分公司進行了3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
天柱友愛花園商住樓于2007年6月開工建設,總建筑面積97000平方米,于2009年12月完工并投入使用。但該商住樓在未經過消防竣工備案的情況下就允許業主入住,此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天柱縣消防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對錦屏縣開源房地產開發公司天柱分公司進行了3000元人民幣罰款的處罰。并下發了責令改正通知書,責令該承建單位于2010年4月28日前進行改正。
同時對該單位負責人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要求該單位負責人充分吸取近期火災事故的深刻教訓,認清當前嚴峻的火災形勢,嚴格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依法辦理消防手續,隨時保持高度的消防安全警惕性,確保無任何安全事故的發生。
目前,該公司已按程序上繳了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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