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徐國雄 張愛華 記者 劉仙)今年初,榕江縣218戶因購買到不合格化肥而遭受重大的經濟損失。工商部門接到舉報投訴后展開了維權行動,農戶們最終獲得20萬元的賠償款。
據介紹,5月4日下午,榕江縣12315申投訴舉報中心接到該縣古州鎮車江五村、六村等10余戶村民書面投訴稱, 今年元月初在車江橋頭劉某的農資經營部購買的“奧施特”復合肥是假肥料,施用后農作物枝葉短小枯黃,生長緩慢,致使村民們遭受了慘重損失。
接到投訴后,榕江工商局成立專案組,迅速開展調查。經實地核查比對,調查人員發現施用“奧施特”肥料的農作物生長遲緩,而施用其他復合肥的農作物長勢良好,這說明農戶反映情況基本屬實,由此調查人員初步推斷為化肥的質量存在問題。
此時,因劉某門市內的“奧施特”復合肥已全部銷售一空,為確保執法的公正性和正確性,榕江工商局的執法人員一邊對受損農戶逐家開展調查統計,一邊對農戶家中剩余的“奧施特”復合肥進行抽樣送檢。5月26日,經法定質量檢驗部門鑒定,送檢的 “奧施特”復合肥中的磷、鉀含量遠遠低于國家標準,屬不合格產品。
在全面核實受損農戶的具體損失情況后,5月28日至30日,工商部門會同當地政府、村委會組織受損農戶、經銷商召開調解會,最終當事雙方達成了協議: 供貨方黔南州福泉市 “奧施特”復合肥經營部賠償218位農戶損失共計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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