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殘留的血跡——1
現場殘留的血跡——2
受傷的潘某和肇事者楊某
本港訊 (記者 廖強 攝影報道)剛買的6斤枇杷回頭一稱只有4斤,誰要是遇到了這樣的事,那都會十分氣憤,可是27歲的楊小姐卻氣過了頭,居然用刀劃傷了賣枇杷的小販,這下不但沒要著賠償,反而還倒賠出去1000元。
6月7日11時許,記者接到市民線報,稱在凱里市韶山南路發生一起持刀傷人的事件,肇事者是一年輕女子,受害者是一個賣枇杷的小販。
接到電話后,記者立刻趕到事發地點,不過現場早已“人去樓空”,只有地上的斑斑血跡顯示著這里曾發生的一切。通過現在目擊者介紹,記者得知涉案雙方已被民警帶走,于是便來到大十字派出所了解情況,并見到了肇事者楊小姐和受傷的潘某。
原來,事情的起因僅僅是因為兩斤枇杷。
7日上午,楊小姐在潘某處買了6斤枇杷,可付了錢后,楊小姐提著手里的枇杷覺得似乎并沒有6斤重,于是便到馬路對面找了個秤自己稱。這一稱卻發現,6斤枇杷居然只有4.2斤,足足少了近兩斤。楊小姐一下就火了,立馬轉回買枇杷的地方找潘某“算賬”。
找到潘某后,氣頭上的楊小姐二話不說,一把抓住潘某的衣領,大聲呵斥:“你陪我的枇杷!”。潘某自知理虧,一邊掙扎一邊說:“你不要扯我,我陪你就是了。”雙方拉扯期間,怒極攻心的楊小姐居然從手提包中拿出一把長10厘米左右的匕首,猛劃了潘某左臂兩刀,鮮血頓時流了出來。
見到動了刀子,圍觀的群眾立刻撥打了110報警,聞訊趕來的民警將潘某帶到醫院包扎后,把兩人帶回了派出所。經民警調解,兩人達成調解協議,由楊小姐賠償潘某醫藥費1000元,潘某不再追究。
短斤少兩自然不對,可要是為了這些小事出手傷人,那結果只能是“賠了夫人又折兵”,望廣大市民能引以為戒,遇事冷靜對待。而做生意的商販們,也要踏踏實實的憑良心做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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