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楊天國 特約記者 唐光新)用木棒將同伴手臂擊斷,利用“碰瓷”手段進行敲詐勒索,最終被交警識破,落入法網。
8月30日中午12時30分許,三穗縣交警大隊接到一駕駛員報警稱:我駕駛一輛小客車行經滬瑞線1792公里加300米處一上坡路段時,有一輛與我對向行駛的自行車與我駕駛的小客車發生掛擦事故,造成了一騎自行車人手臂受傷,后我送他至三穗縣中醫院檢查時傷情為手臂骨折,現傷者方提出私下解決一次性賠償六千元的要求,由于我的車輛進有保險,現請你們交警部門來處理一下。
接警后,三穗縣交警大隊迅速出警,到達現場發現一輛面包車與一輛倒在路旁的自行車。通過對當事人詢問得知,當時小客車由三穗駛往玉屏方向,自行車由玉屏駛往三穗方向,屬對向會車。因當時面包車行至該路段時遇路旁停有一輛車,導致與自行車會車時有占道的事實,自行車行駛方向會車地點有停車帶,路面較寬。面包車與自行車會車后,自行車就倒在地上,緊接著在面包車前方三十米處就出來幾個人將面包車攔住,告知面包車駕駛員撞到人了,于是就要求小客車駕駛員先帶傷者至醫院檢查,經拍片得出傷者手臂骨折的傷情后就和駕駛員協商私下處理,并要求一次性賠償六千元,因駕駛員不同意對方要求,于是就報警求助。后經過民警對現場作了細致的勘察發現,面包車上有與自行車相刮的痕跡,自行車龍頭也碰彎了,但自行車是一輛新車,同時騎自行車的人與攔車的人都是廣西人而非本地口音,而且受傷人員到醫院檢查是手臂骨折,身上沒有其它任何的皮膚挫傷,這與機動車刮察后自行車倒地人應受傷的部位不同。經對受傷人員與攔車人員詢問,發現幾人說話都是吞吞吐吐的答非所問,于是警方迅速控制了兩名嫌疑人帶往大隊進行調查。
在政策攻心和證據確鑿的事實下,違法嫌疑人韋某(廣西人)交待了出事之前其手臂系被其同伴用木棒突然擊斷后并利用傷情進行“碰瓷”詐騙的違法事實。
目前,此案已移交三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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