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三穗景怡苑房地產公司在進行樓盤開發時未按照《消防法》的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備案,于近日被三穗大隊依法給予5000元罰款的處罰。
據介紹,今年10月9日,三穗消防大隊在開展建筑工程消防設施專項檢查時,發現景怡苑房地產公司新建的景華園1、2、3號樓在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的情況下,擅自施工,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的規定。
隨后,該大隊執法人員經多方調查取證,于11月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之規定,在責令景怡苑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限期改正的同時,給予該房地產公司5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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