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港訊 (特約記者 唐光新)近日,鎮遠縣交警大隊依法行拘一名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肇事的交通違法者。
11月29日15時10分,鎮遠縣交警大隊羊坪中隊接到交通肇事電話稱:在青溪五里牌往瓶子廠路段,有一輛大貨車與一輛摩托車相撞。
羊坪中隊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到達現場后,看見一輛號牌是貴HA3055的大貨車停在公路(鄉村便道)邊上,離公路5米處停放有一輛已撞變形的摩托車,經詢問:系貴HA3055號大貨車撞擊所致。在調查過程中,發現大貨車駕駛人有酒后駕駛嫌疑,于是就將兩名駕駛人帶回羊坪中隊去辦理此案。為了依法公平辦理此案,將其帶往岑鞏縣人民醫院抽血檢驗,經醫院科學診斷為醉酒狀態后,駕駛員情緒激動,搶奪正在執行公務的民警手里的相機并將其砸壞。
經查:大貨車駕駛人鐘某(男,1963年6月18日出生,現住鎮遠縣舞陽鎮思南塘村下半屯組),與其朋友在飯店吃中飯時,用一次性塑料杯喝了一杯半“青醇”(白酒)。隨后就去駕駛貴HA3055號普通大型貨車,在鎮遠縣青溪鎮五里牌往瓶子廠路段(便道)倒車過程中撞擊了一輛兩輪摩托車,造成摩托車損壞的交通事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鎮遠縣公安局作出決定給予鐘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目前,鎮遠縣交警大隊已將鐘某送至劍河縣公安局行政拘留所執行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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