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州商報消息 我省下月起將執行上調后新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后的標準為:一類地區上調到830元/月,二類地區上調到730元/月,三類地區上調到650元/月,最高漲幅的一類地區超過27%,在全國排名22位。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9月20日在“2010年調整 最低工資標準新聞發布會”上,向社會公布了《調整貴州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經省政府同意,我省從10月1日起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據測算,此次調整各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漲幅都超過了18%。調整后,我省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水平已經和廣西、云南、四川、湖南等地基本持平。
一類地區上調至830元
具體調整標準為, 一類地區,從650元上調到830元,二類地區從600元上調到730元,三類地區從550元上調到650元,分別較調整前增長了27.7%、21.6%、18.2%。通知規定,我省一類區、二類區、三類區的非全日制用工小時 最低工資標準,分別從6.9元、6.4元和5.9元調整為8元、7元和6元。
據了解, 一類地區包括貴陽市云巖區、南明區、烏當區、白云區、花溪區、小河區、清鎮市,遵義紅花崗區、匯川區、赤水市、仁懷市,六盤水市鐘山區、盤縣特區,安順市西秀區,畢節地區畢節市,黔東南州凱里市,黔南州都勻市,黔西南州興義市。
二類地區包括貴陽市開陽縣、桐梓縣、湄潭縣、遵義縣、平壩縣、納雍縣、銅仁市、鎮遠縣、貴定縣、興仁縣等。
三類地區包括息烽縣、修文縣、道真縣、黃平縣、龍里縣、普安縣等。
最低工資不包含加班費
《通知》明確,月最低工資標準包含勞動者個人應繳納的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但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以及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
標準也適用于個體經濟組織
該通知明確了使用范圍為我省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個體經濟組織及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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