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上海 (記者 陳靜)記者今日獲悉,上海市政府“問題饅頭”聯合調查組已經基本查清涉案企業的違法事實,對相關監管責任人員提出行政處理意見,他們分別受到記過、撤職等處分,同時,包括上海食藥監局、工商局在內的多部門還聯合制定相關規范,進一步細化了對此間食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要求。
上海市政府“問題饅頭”聯合調查組最近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就案件調查、問責處理和舉一反三強化監管措施等進行研究部署。
在受到處分的相關責任人中,上海市寶山區質量技術監督分管副局長刑曉金負有領導責任,給予記大過處分;上海市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副所長王興華負有主要責任,給予撤職處分;上海市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副所長姚志遠和寶山區食品生產監督所監督科科長萬廣亮負有日常監管不力責任,分別給予記大過處分。據悉,聯華、華聯超市的上級主管單位聯華超標公司也開展了問責調查,并做出處理決定:聯華超標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湯琦受到警告處分和經濟處罰;聯華超標公司生鮮采購部負責人徐宏瑜受到記過處分,并被調離工作崗位。
此外,針對“問題饅頭”事件反映出食品生產企業和監督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經聯合調查組研究,上海市食藥監局、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質監局和上海市商務委等四部門聯合制定了《關于加強上海市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
據此,《若干意見》要求,必須健全食品安全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大型連鎖超市要獨立設置食品安全質控部門,做好所經營食品的檢驗,完善有關管理制度,切實將食品安全放在企業管理重要位置。《若干意見》要求必須把好食品供應商的“入場關”,完善準入制度,在落實索證索票的同時,要與供應商簽訂食品安全保證協議,還要對易腐敗變質、直接入口供應商的生產加工場所進行實地查驗。《若干意見》還要求把好變質和過期食品“銷毀關”、銷售單位要對變質食品和過期食品進行銷毀,不得將易腐敗變質、直接入口及過期食品退回供應商。此外,《若干意見》還要求開展食品風險評估,切實提高食品中有害物質的檢測能力,全力做好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整治工作,并立足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聯合調查組要求此間食品安全機關部門全面整肅隊伍,提高監管效能,要積極推行飛行檢查、交叉執法等切實可行的監管措施;要加大抽檢力度,豐富科技手段,提高對違法生產銷售問題食品的發現能力和查處能力;并進一步加強督察督辦,將基層一線的監管職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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