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宇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沙坪壩區分局食品科科長:
我們在這個肉品上面沒有發現這個綠色食品的這個印章,我們通過查驗該店的這個記錄,記錄顯示當天并沒有購進綠色豬肉。
解說:
根據《綠色食品標志管理辦法》的規定,綠色食品實行認證制度,但工商部門查實沃爾瑪賣的這些標有綠色眉肉、綠色里脊肉、綠色精肋排、綠色二刀等商品都未取得綠色商品認證,只是將普通豬肉貼上了綠色標簽。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8月25號開始對這起假冒綠色豬肉事件展開調查,但就在調查期間,9月2號,沃爾瑪的九龍廣場店又被查出了問題。這家超市銷售的牛肉干、鍋巴、話梅等14種散裝小食品,沒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標注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
管理人員:
它的這個包裝上面只有他們的分裝標簽,這個分裝標簽上面只標注了他們的包裝日期,而沒有標注產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
解說:
以上行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法》關于食品包裝需明確標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規定。對此,工商執法部門對該店提出了整改意見。9月7號,工商部門來到該店復查,看到這14種小食品都被標注上了相關信息,但是,在進一步檢查中,工商人員卻又發現了新的更大的問題。
陸鵬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執法人員:
發現了它所銷售的麻辣鍋巴、散炒豌豆所標注的生產日期居然在它最后一次的進貨日期之后。另外,它所銷售的香酥胡豆的生產日期與它“一單通”(進銷記錄)上面所記錄的生產日期完全不符,涉嫌偽造生產日期。
解說:
這些散裝豌豆最后一次進貨的日期是2011年7月30號,按說其生產日期應該是在2011年7月30號之前,但工商部門發現,其部分外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居然是2011年8月21號。那么,這些涉嫌偽造生產日期的散裝小食品其真正的生產日期是什么時候?沃爾瑪九龍廣場店向工商部門提供的進貨細節報告等進貨臺賬上卻沒有記錄。
這家沃爾瑪九龍廣場店被查出銷售不合格食品已經不是第一次了。今年3月份,他們就曾經銷售過過期板鴨。該店將過了期的板鴨經過油炸加工后再賣給消費者。工商部門在該店查獲了過期板鴨1789公斤,貨值近4萬元,當場對其罰款34萬元,并在3月14號約談了沃爾瑪的高層管理人員。
(2011年3月14日行政約見資料)
沃爾瑪重慶公司營運總經理:
對重慶市3500萬消費者辜負了他們的期望表示深深歉意。
左勇 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
我可以告訴你,如果說沃爾瑪不整改的話,我們應該是可以采取措施,包括吊銷你們的許可證。
陳速 重慶市工商行政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那么這次約見以后,我們提出,要他們從內部管理入手來加強管理,切實把消費者權益放在第一位,履行好大型超市商場對食品安全作為第一責任人的責任。但是非常遺憾,那么時隔幾個月以后,沃爾瑪方面不僅沒有整改,而且違法的行為還屢屢發生。
解說:
就在約談之后的幾個月,沃爾瑪又冒出了更為嚴重的假冒綠色豬肉事件。
這起事件的起因是8月24號,重慶市民閔女士發現了沃爾瑪沙坪壩店所售綠色豬肉的異常。
消費者C:
我又去了一趟沃爾瑪超市,去看了一下豬肉上面的章,上面的檢驗檢疫的章,跟市場上的(普通)新鮮豬肉的章是一樣的,所以我就覺得不對。
解說:
發現問題之后,閔女士立即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檢查人員隨即就兵分幾路展開調查。在沃爾瑪的冉家壩店,當場就發現在綠色豬肉柜臺碼放著30多塊切割好的豬肉在銷售,但該店的進銷記錄顯示,他們從8月12號以后就沒有再進購過綠色豬肉,并且以前購買的綠色豬肉在8月14號就已經售完。那么,8月25號當天銷售的綠色豬肉又是從哪里來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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