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慧聰消防網訊 12月28日,三穗縣一房地產公司未按照消防法規定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消防器材設施未按國家標準配置,被消防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處罰款2萬元。
近日,三穗縣消防部門對轄區場所進行消防監督檢查時,發現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三穗新項目部新建的十二號樓未進行消防設計備案,且員工宿舍內消防器材設施配置不符合標準,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條、第十六第一款第二項之規定。針對該房地產公司存在的消防違法行為,大隊消防監督員立即進行了立案調查。為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經過依法調查取證,確實該公司違法事實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二款、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依法給予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工程建設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三穗新項項目部罰款人民幣2萬元的處罰。
目前,房地產公司已在規定時間內將罰款上繳國庫,并積極表態,今后將加強對消防法律法規的學習,加強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和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切實做到在消防安全上不出現任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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