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黔在線消息 2月22日,深藏于月亮山麓的榕江縣計劃鄉加化村喜氣洋洋。村民王老耶正在為兒子辦婚酒,吊腳樓下蘆笙吹奏,爆竹喧天,親戚、鄰居提著幾斤米酒,懷揣著幾十元禮錢,前來祝賀。
“這次娶媳婦,才花了三千多塊錢,宰了三頭豬就把事情辦完了,都是新‘榔規’帶來的好處。”王老耶高興地告訴記者。
王老耶的喜悅感染了現場的眾多鄉里鄉親,大家紛紛道起來了新“榔規”的好與舊習俗的不利。
“新‘榔規’真好,上個月我女兒出嫁,只殺兩頭豬就辦完宴席,要是苗族‘榔規’改革以前,像這樣的酒席殺20多頭還不夠。”酒席間,滿臉笑容的王老耶說。
同桌客人加宜村50來歲的蒙老棱接著話題:“我結婚時借了22頭豬,現在兒女都20多歲了,賬還沒還清,都是舊‘榔規’惹下來的。”
“榔規”是苗族同胞舊時通過召開民間代表會議形成的約定,以口頭傳承實行,曾起到過積極作用,但也對苗族的禮尚往來、文化傳承、民族團結、社會和諧起到制約作用,出現了如搶婚逼婚、高彩禮、限制喪葬、攀比成風等不良習俗,尤其是一些慶典活動,殺豬宰牛超出一般家庭承受能力,給苗族同胞生產、生活和文化等方面的進步造成嚴重影響,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浪費。
2009年初,由榕江縣苗學會牽頭,多次深入苗族村寨進行民意調查后,以《黔東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自治條例》等為依據,在計劃鄉加兩和古州鎮高武兩個苗族聚集區域召集8000余苗族群眾代表舉行的“榔規改革會議”,廢除部分舊的“榔規”,議定《苗族習俗改革榔規》,并按苗族傳統方式“栽巖立法”。
“大凡小事攀比成風,鋪張浪費,辦一堂喜事花去一生的積蓄,這是舊的傳統觀念在作怪。”榕江苗學會會長陳德科說,議榔改革標志著苗族同胞追求幸福生活、要求革舊換新的愿望,是一種自我革新的有益嘗試。
新“榔規”實施近兩年來,各“議榔”村寨認真履行新“榔規”,苗族群眾積極支持、擁護,共減少經濟浪費6000余萬元,杜絕不良婚姻100余起,苗族地區經濟形勢和精神面貌有極大的改觀,就連當初反對過習俗改革的老人們都說,改革后的確比以前簡單多了,節約多了,省心多了。
(潘廣林 陳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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