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筆者從錦屏縣公安局獲悉,身為錦屏縣農村信用聯社敦寨分社信貸員的鄭某,因利用職權向貸款人索要“好處費”4萬余元已被刑拘。
2月下旬,錦屏縣公安局接到,信用聯社敦寨分社信貸員鄭某利用放貸收“取好處費”,請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的報警電話。即安排經濟偵查大隊民警開展調查,并將犯罪嫌疑人鄭某抓獲。經審訊鄭某交待了,在任錦屏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敦寨分社信貸員期間,采取辦理一筆貸款業務,向貸款人索要400--2000元不等“好處費”的方法,前后共索要、收取貸款人現金4萬余元據為已有的犯罪事實。
目前,案件還在審理中。
(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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