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金陽時訊消息 凱里市公安局原副政委兼交警大隊大隊長龍麗娟貪污一案,經遵義市匯川區法院一審判決:龍麗娟因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龍麗娟原系凱里市公安局副政委兼交警大隊大隊長。2010年1月21日因涉嫌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3日被逮捕。經省檢察院指定,該案由遵義市匯川區檢察院偵查并提起公訴。案發后,龍麗娟家屬退還贓款4萬元。
匯川區法院審理后,認定了龍麗娟貪污派出所公款13.8萬余元的事實。4月28日,法院一審判處龍麗娟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未退繳的9.8萬元贓款繼續追繳。
5月6日,龍麗娟不服一審判決已提起上訴。
(田曉波 黃寶華)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