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網 因提出要與女友生孩子遭拒,凱里市男子楊某某竟在公共場所將女友殺害。日前,楊某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去年8月7日下午,1983年出生的楊某某與女友蔣某某飲酒后到凱里市金泉湖附近散步。期間,楊提出要蔣為其生孩子,因蔣不同意繼而發生爭執。楊毆打蔣致其耳膜穿孔。經當地派出所處理,楊答應為蔣提供治療費。
8月9日8時許,蔣與女友管某某一起到黔東南州醫院看病。當二人行至凱里市韶山南路陽光藥店門前人行道時,楊從側后方沖上來,先是朝蔣臉上打了一巴掌,隨即將蔣按倒在地,拔出隨身攜帶的剔骨刀朝蔣某某的胸、腹部及左小臂猛刺八刀,隨后又朝自己腹部刺了兩刀,后二人被送往醫院搶救,蔣經搶救無效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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