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凱里街頭上演一出“鬧劇”,一男子從洗馬河往營盤坡方向狂奔,一女子則抱著嬰兒尾隨其后追趕,邊追邊喊“站住”。此時,凱里市公安局一民警正驅車路過此處,他以為發(fā)生了搶奪案件,便趕緊停車追趕,最終將逃跑男子逮住。出人意料的是該男子是追趕女子的丈夫,他逃跑不是因為搶奪,而是想“逃婚”。
14時45分許,記者接群眾報料后趕到了事發(fā)現(xiàn)場,但是此時當事人和追趕民警已經(jīng)離開了“那個民警是高個子,40歲左右,動作很快。”事發(fā)現(xiàn)場還有市民在對剛才發(fā)生的一幕津津樂道。
后來,一位事發(fā)時在現(xiàn)場的目擊者提供出了民警駕駛的車輛的牌號,記者根據(jù)號碼查詢,最終找到了這位名叫吳茂春的民警,他是凱里市大風洞鄉(xiāng)派出所的所長。
吳所長介紹說,事發(fā)當日14時30分許,他駕車經(jīng)過凱里文化北路到凱里市公安局開會。途經(jīng)原凱里附中時,看到一男子急匆匆往凱里營盤坡方向狂奔,而他身后的一名女子抱著小孩,則窮追不舍,邊追還邊喊“站住”、“站住”……
“肯定發(fā)生了搶奪案件。”吳茂春立即將車輛靠邊停放,并快速走下車來,追了上去,很快就趕上了追趕的女子。
“發(fā)生什么事了,他搶走了你的東西?”吳茂春詢問起來。
追趕女子氣喘吁吁,說不上話來,只得低了低頭。
得到了該女子肯定答復后,吳茂春加快了腳步,奮力追趕,追出了300多米后將“狂奔男子”逮住,并把他“押”回到了追趕女子的身邊。
在進行簡單詢問時,吳茂春才發(fā)現(xiàn)該男子逃跑的原因并不是搶奪。
原來,“追趕女子”與“狂奔男子”系“夫妻關系”,兩人均來自凱里市三棵樹鎮(zhèn),其中男子19歲,女子20歲,他們早年認識,彼此有好感,談起戀愛,并于去年6月按照農(nóng)村的規(guī)矩舉辦了婚禮,當時因未達法定結婚年齡到而未辦理結婚證。一個月前,兩人的女兒降臨人世。這本是好事,誰知男子不但不高興,還萌生了“逃婚”的打算,因為“不想承擔家庭責任”。
不久,他果真實施起了自己的“逃婚”計劃,悄悄離開了家來到凱里,之后他不回家,更不與“妻子”及其他家人聯(lián)系。事發(fā)當天,“追趕女子”帶著小孩,到凱里尋找“夫”,結果兩人在凱里文化路黔東南州凱運司車站路段不期而遇。“妻子”從天而降讓“狂奔男子”嚇了一跳,他轉身便逃,于是就發(fā)生了之前追趕的一幕。
“我們結婚后他不管家,常在外沾花惹草,女兒出生后,他對我還是不聞不問,真讓人傷心。”追趕女子說,丈夫離開家后,她顧不得“坐月子”,背著女兒四處尋找,最終還是找到了。
獲知事情緣由后,吳茂春對“狂奔男子”進行了批評教育,讓他勇于承擔責任,照顧妻子,撫養(yǎng)孩子。該男子現(xiàn)場承認了錯誤,表示要把妻女帶回家,決不再做對不起人的事。(張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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