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7時50分,凱麻大隊兩位民警在滬昆高速公路1672KM(凱里東收費站)例行日常巡邏時,發現一輛銀色面包車駕駛員陳XX有酒后駕駛的嫌疑,當即對陳XX進行現場呼吸式酒精測試檢測,經檢測陳XX的酒精含量達222.4mg/100ml,此人也因此成為凱麻大隊查處的第一例“醉駕入刑”者。
經調查,陳XX系雷山縣朗德鎮上郎德村一組村民,其于6月20日晚和姐姐、姐夫在家中一起吃晚飯時飲酒至夜深24時,6月21日早上6點過便駕車送其姐和姐夫回銅仁,因姐姐突然想起還有東西沒拿,于是要求調頭回去拿東西。陳XX正在倒車時,兩位民警出于職責上前詢問時,聞到一大股酒味,憑直覺駕駛員肯定是酒后駕駛,于是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
經醫學鑒定,陳XX的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每百毫升246.35毫克,達到醉駕標準(每百毫升80毫克)三倍,他因此成為“醉駕入刑”后凱麻大隊查處的醉酒駕車的第一人。
陳XX被查獲后,其家屬向交警交代說,陳XX平時就愛喝酒,經常醉酒駕車,不聽家人勸阻,誰也管不住,如果這次不是被交警查到,還不知哪一天會酒后肇事,釀成大禍呢?目前,此案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在此,凱麻大隊民警也提醒廣大駕駛員,法律并非兒戲,違法應當受罰。因此,駕駛員朋友千萬不要過于自信或心存僥幸,一旦查處酒駕,即按“危險駕駛罪”嚴懲。期待機動車駕駛員都能從 “危險駕駛罪”嚴懲醉駕的司法實踐中,得到足夠的教訓與警醒。
(羅驚霆 李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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