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貴陽新聞網-貴陽晚報 正要準備淋浴時,不料浴室的裝飾玻璃突然炸裂。貴陽一女士在鎮遠一家賓館遭遇一場玻璃雨。旅程被迫取消,其中三人滯留二十多個小時,是否該賠償,雙方為此爭執不休。
據當事人白女士等人介紹,她們一行六人自駕車到鎮遠游玩,住進府城賓館,6月26日凌晨,同伴代女士進浴室取香皂準備沐浴,突然一聲脆響,浴室的一扇玻璃炸了,稀里嘩啦的玻璃碴濺了她一身。由于只是穿了一身短衣短褲,露在外面的手臂和大腿上覆蓋了一層玻璃碴,有的地方還滲出了血,賓館服務員和同伴一起將她送到了附近醫院,醫生進行了處理,凌晨4點多鐘眾人才回到賓館休息,說好第二天處理賠償事宜。
但是,第二天雙方協調時,賓館負責人卻一直不出面,只派了兩名普通工作人員來處理,代女士等人先后向當地旅游局、消費者協會進行了投訴,然而由于沒有賓館負責人出面,最后談定的5000元賠償也因對方稱“不是負責人,作不了主”而拒絕。由于對方的一再拖延,原定當天的旅游只好取消,一直拖到下午,三人因急于回貴陽上班,只好提前離開,留下三人繼續協商,可是,一直談到次日下午5點多鐘,對方負責人仍一直沒有出現,對方只愿意賠償1000元錢了事。代女士等人決定放棄經濟賠償,只要求對方出具“如果一年之內出現后遺癥,由店方負責”的書面材料,對方也予以拒絕。無奈,她們只好帶起由旅游局和消協出具的書面材料離開了鎮遠。
代女士等人認為,店方責任心太差,對受傷客人采取拖延、消耗的辦法來推脫自己應負的責任,給住店旅客帶來的傷害比玻璃炸裂帶來的傷害還讓人不可原諒。
對此,店方總經理向記者解釋,由于自己一直在貴陽學習,因此無法到場處理此事。出事后,店方安排肖經理全權處理。不過,這位總經理表示,如果真如對方所說,此事對她造成了傷害,只要有醫院或者法醫鑒定的結果,店方一定對此負責,不論十萬八萬,該賠多少賠多少,絕不含糊。
代女士告訴記者,她最大的憂慮,就是這些進入人體的玻璃細末,今后會不會留下后遺癥,真的不敢肯定。代女士表示,對于受到的傷害,不能就這樣不了了之,她將通過法律渠道向店方討個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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