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海市浦東區人民法院就深圳唯冠提出的臨時禁令申請、蘋果上海經銷商提出的中止審理申請分別作出了裁定:駁回原告深圳唯冠要求責令被告蘋果停止銷售iPad平板電腦的申請,同時,本案中止訴訟。
就在前天,本案在上海浦東法院進行了一審,但是法院并未當庭宣判。浦東法院昨天認為,蘋果銷售的iPad平板電腦來源于美國蘋果公司,雙方商標權屬糾紛正在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中。在該院作出終審判決前,涉案商標權歸誰所有尚處于不確定狀態。因此,在是否構成侵權尚難定論的情況下,認定蘋果銷售iPad平板電腦構成侵權尚缺乏依據。
深圳唯冠代理律師謝湘輝表示,上海法院的裁定有失公允,沒有依照客觀事實作出公正的決定。按照商標法,應該立即停止蘋果經銷商的侵權行為。法院的裁定使得侵權一方得以繼續損害iPad商標擁有者的權益。謝湘輝表示,深圳唯冠將提出異議。深圳唯冠的另一位代理律師則強調,浦東法院今天公布的裁定并不代表本案宣判,裁定可以在訴訟的過程中作出,而判決一般只能在案件審理終結時作出。具體到本案,雙方商標權糾紛誰是誰非還沒有最終定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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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仍占據主動
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研究員趙占領表示,上海法院上述裁定對唯冠沒有實質影響,因為唯冠向上海法院提出的是禁售iPad申請,并不是像在惠州直接起訴蘋果經銷商侵權,也就是說深圳唯冠仍留有
后手,可以向上海法院起訴蘋果上海經銷商侵權。另外,對于即將于本月29日在廣東高院開庭的案件,趙占領表示對蘋果的前景并不看好,“蘋果想要扳回一審敗訴的結果將非常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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