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播網訊 信用卡的出現可以說大大方便了人們的生活,在消費的時候如果錢不夠甚至沒帶錢或者不方便攜帶現金的時候,掏出信用卡一刷,便可以先消費了,不僅方便,而且還讓不少人覺得痛快、瀟灑。但是瀟灑過后,還款的時候,不少人就遇到了問題。天津消費者王先生在給信用卡還款時就遇到了問題。
天津消費者王先生2011年11月10號用信用卡消費2萬多元。之后王先生于2011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別還款1千多元,并于今年2月22號將剩余的欠款全額還清。然而就在全額還款后,3月10號,王先生又收到銀行的最新賬單,顯示產生利息122.07元。王先生非常納悶:為什么全額還款后還會產生利息?于是,王先生致電銀行客服,但客服的解釋注重技術條款,王先生依然一頭霧水,認為銀行的做法不合理,并向《天天315》節目反映。
王先生:我是深發展的信用卡客戶,我這張深發展信用卡的帳單日是2月10日,賬單提示我本期帳單應該還22670元,在2月29日之前還款,我2月23號就去深發展把錢還了,還了22700,我3月份收到深發展的帳單看見產生了100多的利息,我覺得很奇怪。
對此記者聯系上了深發展信用卡中心媒體負責人羅先生:
記者:會不會出現客戶已經全額還款了但又產生了利息的情況?
深發展信用卡中心媒體負責人羅先生:有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月結帳單的時候,在賬單日之前的周期內有取現。用信用卡拿了現金,現金會按日息計算的,消費是有免息期,但是取現是沒有免息期的,所以在月結的周期內可能會產生利息。第二種情況,客戶也許以前都是按最低還款額還款。但這次是用全額還款,這種情況下也會產生利息。
深發展信用卡中心經過查詢后回復《天天315》節目:王先生確實于2011年11月10日用信用卡消費2萬多元,10日為帳單日,29日為王先生的還款日。如果去年12月王先生選擇全額還款一次性付清,就不會產生利息,但是王先生選擇的是最低還款額度的方式,于2011年12月和今年1月分別還款1千多元,余款已經超出了免息期,所以剩下的2萬余款便產生利息。雖然王先生2月22日將剩余的欠款全額還清,但是超出了規定的2月10日的賬單期,所以從2月10號至還款的2月22號這段時間還要產生利息,122.07元的利息由此而來。
深發展說,這件事銀行并沒有責任,有關還款利息的條款在消費者當初辦卡時簽的協議以及信用卡使用說明中都有詳細介紹,不可能每次催款時都提醒,消費者應仔細閱讀有關條款。鑒于王先生是第一次而且不是惡意透支,深發展決定免去王先生122.07元的利息。
在這個案例中,消費者選擇的是按照最低還款的方式來還款,而且前兩個月已經分批還了2筆都是按照最低還款額的方式還的,最后在今年2月份又提前一個星期把剩余的2萬塊錢全額還清了,全額還款之后銀行又催收了122元的利息,12天的時間產生了122元的利息,對于銀行的做法消費者認為不能夠理解,認為銀行應該及時提醒在這之前銀行沒有通過任何的形式包括短信的方式提醒他,但是銀行人家也說了自己沒有責任,當初你辦信用卡的時候就有有關還款利息的條款你當時就簽了,信用卡使用說明當中都有詳細的介紹,不可能去實時提醒你。
劉戈:我覺得如果消費者想通過打官司或者其他一些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來要回銀行多收的錢不大有可能。因為作為專業的銀行,有那么多專業人士制定出來了非常詳細的章程,每個銀行都有自己的信用卡規章和章程,不可能產生一個漏洞讓你鉆的,所以你肯定得乖乖交錢就完了。但我們消費者作為客戶來講的確有心理上的不痛快。可以銀行開始辦信用卡的時候又將所有的規則都告訴消費者了,所有的規則都有并打印成了一個非常詳細的單子,你沒去看。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一方面用戶覺得不服,覺得委屈,但是另一方面又沒有辦法。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