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報訊 熱播劇《后宮·甄嬛傳》中的“甄嬛”飾演者孫儷為某食品公司做代言廣告,卻被拖欠代言費。孫儷的經紀公司日前起訴該食品公司,索賠89.5萬元。記者昨日獲悉,朝陽法院已受理該案。
2010年2月26日,北京海潤演藝經紀有限公司與福建福馬食品集團有限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約定該公司演員孫儷擔任福馬牌烘焙烘烤類產品廣告形象代言人,廣告代言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止,廣告代言費300萬元整。后孫儷依約履行代言服務。
經紀公司訴稱,履約過程中,福馬公司屢次發生欠款或違約使用孫儷肖像的嚴重違約行為,至今仍惡意拖欠廣告代言費60萬元。該公司請求法院判決解除雙方廣告合同,支付原告代言服務費、違約金等共計89.5萬元。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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