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4月2日,重慶市合川區草街街道龍潭村發生森林火災。草街街道考慮到當時是放假期間,對趕來參與滅火的街道干部每人按4月2日上午200元、下午200元、晚上300元發放了補貼。給干部發放的補貼在當地引起了熱議。后來,因為違規發放補貼,草街街道辦書記、主任被免職,但仍以副書記、副主任身份繼續主持工作。
【點評】當天參與撲火的恐怕不只是機關干部吧?參與救火的消防戰士有沒有補貼?參與救火的群眾有沒有補貼呢?按照他們的這種邏輯,救人是不是也可以發補貼呢?何況,還有舉報者說,一些干部只是被召集起來,排了個隊,并沒有真正參與救火。可見,“救火”只不過是發放津貼的一個借口。綜觀這一事件,至少說明兩個問題:第一,當地個別公職人員缺乏起碼的道德操守,第二,這個單位金錢支出可以很隨意,沒有任何有效制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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