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財經報訊 丹寨縣財政加大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投入,每年從城市住房開發投資中提取1%用于“非遺”文化的傳承、發掘、整理的同時,財政每年在預算內安排500萬元作為“非遺”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又設立200萬元文化遺產保護基金,從財力上為“非遺”文化發展鋪“錢程”。
該縣加大對“非遺”文化宣傳的財政投入,支持“非遺”文化事業發展和遺產保護;“非遺”文化經常性投入增長幅度應不低于經常性財政支出的增長幅度,保證一定數量的中央和省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用于鄉鎮、村“非遺”文化建設。同時,調整優化投入結構,有效整合和優化配置各類文化資源;國有文化企業因土地置換而產生的土地級差收益,以“先征后返”的方式扶持文化企業;對進入文化領域的民營企業,在投資核準、信用貸款、土地使用、申請各類文化產業專項資金和人才培養等方面,與國有文化企業享有同等待遇;對重點保障“非遺”文化產業項目建設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土地指標。在此基礎上,該縣財政每年投入30萬元設立“云上丹寨文化文藝創新基金”,支持開展民族文學、音樂、舞蹈等文藝創作活動,并每兩年舉辦一次文化作品精品展。
目前,該縣共有7國家級、15項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6個省級“文化藝術之鄉”;3人獲國家級、11人獲省級、211人獲縣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稱號;101人獲得民間藝(匠)人職稱資格,12人為高級工藝師;6個文化品牌獲國家知識產權商標注冊;先后獲“全國最具民族風情縣”、“中國自駕游基地”、“未來五年中國最佳休閑度假縣”、“2010年貴州十大魅力旅游景區”等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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