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民族宗教網訊 “為什么要去盜竊電纜線?”,“因為吸毒沒有錢”,龍某思回答。近日,三穗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龍某思、龍某強、龍某某、龍某豐盜竊電纜一案。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1年8月18日晚,龍某思、龍某強、龍某某、龍某豐從岑鞏縣乘車返回天柱縣途中,發現三穗縣桐林鎮捧相村有電纜線,龍某思隨即提議盜竊電纜線換錢,大家一拍即合。第二日凌晨,四人開著租來的面包車來到作案地點,按照放哨、卷線、拉線、割線分工部署進行行竊,正在作案過程中被趕來的民警抓獲。經鑒定,被盜電纜線價值22200元,造成經濟損失24030元。
法院認為,龍某思、龍某強、龍某某、龍某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共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盜竊罪。在共同犯罪中,龍某思在作案過程中起積極作用,系主犯,其余三人起次要作用,系從犯。故三穗縣人民法院分別判處龍某思有期徒刑四年八個月,其余三人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每人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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