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江縣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離婚案件,20年前,該縣宣威鎮陸某、李某夫婦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李一氣之下出走,20余載杳無音訊。今年2月,她突然出現在家里,并起訴離婚。近日,經法官調解,夫妻倆在離婚協議書上簽了字,這讓人感到遺憾,不過,通過法官的調解,子女終于在法庭上喊出“媽媽”。
據介紹,家住宣威鎮巖鶯村的陸某、李某通過自由戀愛結為夫妻,婚后生育三個子女。1991年,小夫妻倆因家庭瑣事發生爭吵后,李某想不通,丟下年幼的子女離家出走,一去20余年,杳無音訊。
期間,陸某是既當爹又當媽,含辛茹苦把三個子女撫養成人。如今,兩個女兒均已出嫁,組成了新的家庭,兒子也長大成人,自己能掙錢了。
而在20多年里,陸某也沒有另娶,一方面,自己家庭負擔過重,另娶有困難,別人也不愿意來。另一方面,他對離家出走的妻子還抱有幻想,畢竟她是孩子們的親娘。所以,多年來,他甘愿忍受著常人難以想像的痛苦,拉扯著三個孩子。
陸某堅信,妻子李某還會露面,果不其然,2012年2月,李某突然出現在她的面前,不過,夫妻久別重逢并沒有出現相擁而泣的感人場面,只有四目相對,形同路人。
再說李某失蹤多年后突然現身在當地引起了強烈的反響,陸某的想法是只要她真誠道歉,夫妻感情還有挽回的余地,但是李某非但不道歉,還于今年2月28日向麻江縣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陸某覺得意外,但是不甘心“妻離”的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便派遣子女們到外婆家請李某回家,但遭到了李某的拒絕。陸某和子女大失所望,子女們商定,無論怎么說,他們沒有這樣的媽。
開庭之日,陸某沒有到庭應訴庭,家人也不知其下落,因缺席審理、判決達不到化解矛盾糾紛的目的,承辦法官決定暫時中止開庭。并在事后前往陸某家了解情況。夜色中,陸某向法官傾訴著苦楚,他擔心法院開完庭后李某一走了之,他無法面對三個孩子。最終經法官勸說,陸某的打消顧慮,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審判活動。
今年3月中旬,法院恢復開庭。庭審中,子女們看著坐在原告席上的母親,滿懷怨憤,對其大加指責,不愿認她…導致庭審中斷。
在庭審最后,法院進行了調解,李某堅持要離婚,又因三個子女均已成年,不愿承擔撫養費;陸某卻堅不愿意離婚,雙方意見分歧極大,調解陷入僵局。
不得已,法官只有繼續做雙方的工作,并動員雙方的親友也來幫忙。后來,經過法官和親友多次勸解,陸某的想法趨于理性,他愿意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字。而李某也作出了讓步,愿意對三個子女進行經濟補償,總計補償三萬元,雙方就離婚事宜達成一致意見。
夫妻之間,從自由戀愛到離婚,是很不好的結局,但是鑒于夫妻分居多年的事實,陸、李二人的親屬以及他們的寨鄰也覺得是意料之中的事情。
此外,法官也就陸某的三個子女對李某“母親身份”的確認進行了調解。最初,三個子女不愿意認李某這位母親,堅稱她拋夫棄子的行為是永遠無法獲得諒解的。他們的話充滿“火藥味”,看起來沒有任何調解的余地。辦案法官反復做工作,指出三個子女與李某之間存在的血緣關系是無法改變的…法官做工作時,李某也主動認錯,最終獲得子女的諒解,法庭上響起了“媽!”的呼喊聲。
另據悉,李某當年與丈夫吵架之后,賭氣外出,后來去了浙江打工,沒有再回來過。此番回來為的是與陸某離婚。(向國書 陳禮華 羅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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