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天下著小雨,一位60歲的老人扛著1支火藥槍走進雷山縣方祥鄉派出所,說要將自家的槍上交到所長的手上才放心。派出所民警得知他的來意后,熱情的接待了這位老人。
通過交談得知,這位老人叫張興洲(男,現年60歲,方祥鄉提鄉村三組人)。他對民警說,這支火藥槍陪伴他已多年,一般用它來守獵護家,前陣子,派出所民警深入村寨宣傳發動緝槍治爆工作,聽后心里覺得很在理,知道今天是主動上繳的最后一天期限,如再不上繳,將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如今方祥的社會治安好,方祥還是雷公山自然保護區的核心區,也不能用槍來守獵了,考慮再三,老人還是決定自己扛起槍冒著雨走了10公里的山路來繳槍,盡管舍不得,但心中很坦然。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了《關于收繳非法槍支彈藥爆炸物品嚴厲打擊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的通告》,方祥派出所通過多種形式有聲有色的開展宣傳發動工作,讓《通告》家喻戶曉、婦孺皆知。目前,包括張興洲老人在內已有9個群眾自愿上繳火藥槍,張興洲老人是第一個自己扛槍主動到派出所上繳的群眾。張興洲老人這種識大體,顧大局,支持公安機關緝槍治爆工作的守法意識,在當地傳為佳話。(唐光新 張希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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