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錦屏縣消防大隊在對轄區人員密集場所檢查中,查處了一家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的歌舞廳。根據《消防法》規定,給予該歌舞廳3萬元罰款的處罰。
錦屏縣消防大隊執法人員會同轄區公安派出所民警,依法對轄區內各賓館飯店、商場超市以及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三江鎮步行街社區的一家歌舞廳無視消防法律法規,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投入使用,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為了維護國家法律的嚴肅性,錦屏縣消防大隊根據《消防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給予該歌舞廳責令停止使用并處罰款人民幣3萬元的處罰。
接到消防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書后,該歌舞廳負責人何某表示很后悔沒有按消防部門的要求進行整改,他表示今后一定認真吸取教訓,配合消防部門積極整改,改正其違法行為。(張正特 辜興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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