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麻江縣法院通過巡回審理,成功調解一起委托安葬糾紛,對簿公堂的堂兄姐弟最終握手言和,雙方矛盾得到有效化解。
家住麻江縣碧波鄉先鋒村場壩組的原告甘某,與被告甘某良、甘某芬、甘某蘭、甘某群系堂兄姐弟。被告甘某良因患有麻風病,已被隔離到該縣大坪村落戶居住30余年,被告甘某芬、甘某蘭、甘某群均出嫁多年。2011年10月8日,四被告胞弟甘某榮病故,因其無子嗣,4被告則與堂弟甘某簽定協議,約定由甘某負責甘某榮安葬事宜后,甘某榮名下的房屋地基及承包田土等財產由甘某所有和管理使用。協議簽訂后,甘某按約將甘某榮入土安葬,并對甘某榮的房屋及田土進行了管理和耕種。今2年初,麻江縣啟動碧波工業園區擴容建設,欲征收甘某榮名下所承包的部分田土。4被告聽聞田土被征收將獲大筆補償款后,對當初簽訂的安葬協議反悔,不讓甘某管理使用胞弟的田土及房屋。經村組多次調解未果,甘某無奈,一紙訴至法院,要求4被告支付其安葬甘某榮的費用共22271.14元。
針對該案的特殊情況,為妥善化解糾紛,6月28日上午,麻江縣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巡回到原告居住地現場開庭審理。調解中,法官不僅向雙方釋明了簽訂協議的效力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違反協議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并結合農村民風民俗,從道德層面上深入分析了維系親情關系的重要性,找準糾紛化解的辦法和調解工作的切入點。經過近4小時的思想工作,4被告不僅認識了自身的錯誤行為,懇請甘某諒解,并同意一次性補償甘某安葬胞弟的費用16000元,甘某也當庭對堂兄堂姐予以諒解,雙方最終當成了調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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