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交警大隊在深化“牽手平安行”進客運企業活動中,認真落實好“大隊監管”職責,對現有交管業務推陳出新,拓寬深度和廣度,提高服務質量,夯實管理基礎。
一是實行轄區客運企業定期座談制度。大隊每月組織各客運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客運駕駛人代表召開交通安全管理座談會,認真聽取客運企業對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匯報、聆聽他們反映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并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及時整改,制定相應措施應對新情況、新問題。
二是推行“客運交通安全聯系戶”工作機制。結合“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牽手平安行”等活動主題,民警積極深入走訪到所管客車駕駛員家中去,與駕駛員及其親屬進行“面對面”訪談,了解駕駛員近期身體狀況,詢問家庭內部關系、思想情緒等情況,對其家人進行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學習,通過走訪發揮家庭在促進客運駕駛員增強交通安全責任感和意識上的重要作用。
三是將客運車輛“戶籍化”管理納入民警每月績效考核。大隊長期實行對客運車輛管理責任逐級承包制,即大隊領導包中隊,中隊領導包民警,民警包車包駕駛人,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堅持將每一名民警的“四見面”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到每月的大隊績效考核工作中,對“四見面”管理工作中存在問題的民警堅決予以通報、扣除當月績效考核分并督促整改,以制度化、規范化來落實客運車輛“戶籍化”。
四是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大隊將與客運企業及駕駛員有關的大中型車輛駕駛人審驗業務、駕駛人三年無重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查詢業務、客運車輛和駕駛員管理業務整合為一個科負責、三個窗口共同辦公的方式,在為客運駕駛員辦理相關業務提供便利的同時,也讓這三項工作層層掛鉤、環環相扣、相互監督,強化了對客運企業及駕駛員的源頭管控工作。
五是強化安全檢查。交警部門不定期會同交通、安監部門,對轄區客運企業、場站進行安全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交通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對車輛GPS監控設備的使用情況加強監督檢查,確保客運車輛安全運營。(鄭旭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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