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七中隊民警在巡邏過程中查獲一起逆行違法行為,并在將其引導下高速公路后,依法對其做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
當日10時20分,七中隊巡邏民警宋祖椽、楊正寅駕駛警車巡邏至黎洛高速上行線36KM+600M處時,發現前方一輛灰色面包車穿越中間隔離帶,逆行往洛香方向駛去。情況十分危急,隨時都有可能發生安全事故,巡邏民警一邊迅速用車載喊話器大聲要求前方車輛停車,一邊在確認安全、開啟警笛的情況下跟隨其到了下行線車道,并在36KM+900M處將其截停。民警在向其說明了違法事實后將其迅速引導下高速公路。
經詢問,該車駕駛員表示自己不知道高速公路不能逆行,以為高速公路和國道一樣可以變換行駛方向。高速七中隊民警對其進行了嚴厲的批評教育,說明了高速公路逆行的危險性,并依法對其做出了罰款200元,駕駛證記12分的處罰。(黔東南州交警支隊高速大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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