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昔,父母含辛茹苦養大子女,如今,年老體弱卻無人盡贍養義務。在黎平縣人民法院尚重法庭法官的悉心調解下,成功調解了一起贍養糾紛案件,保障了吳某花的老人的晚年生活。
吳某花與楊某勛結婚后,生育了長女楊某衣和次女楊某芬。二位老人將倆女兒撫養成人,并為她們各自組建了家庭。丈夫楊某勛于2009年3月病故后,兩個女兒對吳某花老人不管不顧,吳某花只好與侄兒楊某君居住,后因侄兒楊某君父親的辱罵和毆打,不得已又搬出來獨自生活。但因年歲已高,體弱多病,且喪失了基本勞動能力,生活無法得到保障,吳某花老人無奈之下,為保障自己合法權利,便將兩個女兒告上了法庭,要求女兒履行贍養義務。
受理案件后,尚重法庭法官及時向當事人楊某衣和楊某芬送達了相關應訴手續,并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庭前調解。在調解過程中,原告吳某花老人含淚傾訴了兩個女兒的種種不孝行為,而被告以自己家庭負擔重等原因不斷推卸自己應盡的贍養義務,調解工作層一度陷入僵局。
面對此種情況,調解法官細心傾聽了雙方的陳述,認真分析其中原委,找準問題關鍵,并耐心地對雙方加以勸導,同時從法律和道德兩方面入手,向兩被告講解關于贍養老人的相關法律法規和社會責任。在法官的悉心勸導之下,兩位被告最終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想到之前對母親的種種不孝行為,當場向母親誠摯道歉。最終雙方達成調解協議:被告楊某衣、楊某芬每人每月支付原告吳某花贍養費300元,此款從2012年7月起開始支付。至此,這件母女對簿公堂的贍養糾紛案終以成功達成調解協議畫上一個圓滿的句號。 (陸德廣 楊勝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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