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岑鞏縣人民法院在全國人民調解能手訴訟參與下,一起因火災引發的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不計前嫌,互訪互讓,自愿達成了賠償協議。雙方握手言和,出現了“遠親不如近鄰”動人喜人感人的和諧畫面。
據悉,2011年12月22日下午,被告楊某(11歲)在家中用電烤箱取暖,外出玩耍時未關閉電源,致電烤箱長時間的烘烤,覆蓋在電烤箱上方的棉被,引發火災,燒毀房屋四棟,直接財產損失達34600余元。火災事故發生后,對于賠償事宜,社區多次組織雙方調解,均未能達成協議。為此,作為受害方的二戶起訴至該院,要求賠償其房屋損失3萬余元。
立案受理后,承辦案件對案情進行了充分了解。原、被告事故前就有矛盾,被告方家庭經濟十分的困難,不管是判決還是調解,全額賠償難度大。為了能夠達到雙方案后團結生產和農村社會和諧穩定。在11月15日的開庭審理中,承辦法官特邀請該社區的書記、全國人民調解能手張發良同志參加該案的訴訟。在休庭調解時,法官耐心細致解釋有關法律法規,并利用身邊成功的判例,深入淺出,闡明“和為貴”的內涵深義。全國人民調解能手張發良書記利用其對火災事故的了解、對社情民意的熟悉,讓雙方平息怒火,不斷講明鄰里關系的重要性,同時對雙方長期的相互謾罵的行為提出嚴厲的批評,雙方不斷認識到自身的過錯。雙方既受到了法律的教育,同時又感受法官的親切,也明白鄰里和諧相處的生重要性。雙方過去的沉見,思想疙瘩得以徹底的化開。冰釋前嫌,互訪互讓,自愿達成,被告方自愿一次性賠償二原告經濟損失4800元,案結事了人和。
調解協議簽字后,雙方百感交集,喜笑顏開走出法院大門,法官臉上也露出欣慰的笑容。(張亞珠 趙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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