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中午,家住東郊紡織城的唐女士和愛人帶著4歲的兒子走進長樂路華潤萬家超市購物。唐女士像往常一樣將兒子抱上購物車。當唐女士將兒子推到超市電器柜臺選購物品時,意外發生了,4歲的兒子忽然從購物車上掉下,摔得頭破血流。唐女士跟丈夫急忙抱起孩子趕到唐都醫院,被大夫診斷為顱骨骨折、顱腦損傷,需要住院治療。
記者在咸寧路、長樂路幾家超市觀察發現,幾個超市均有小孩坐在購物車內玩耍的情景,其中在長樂路一家超市的水果專柜前,記者看到兩位女青年的購物車上都“裝”著孩子,不一會兒兩位媽媽將購物車靠在一起,雙雙離開了購物車去選購物品,而兩個男孩、女孩則站起身來開始打鬧玩耍,這驚險的一幕很快被超市一名工作人員發現并制止。
據超市一名負責人講,超市的購物車主要為顧客購物提供方便,而不少家長進入超市后卻將購物車當成童車,把孩子放在車內逛超市。這位負責人也提醒帶孩子的家長,千萬莫把超市購物車當童車。
據此,陜西博碩律師事務所張富俊認為,通常情況下,除了嬰孩專用購物車,超市的購物車作用在于為顧客放置物品提供方便,而非孩童乘坐。作為監護人,家長對未成年子女的安全負有主要責任,不應脫離監護而將未成年子女置于不安全的境地。如果家長擅自將孩童放置在無人看管的購物車內,導致兒童受傷,家長就需承擔全部責任。
律師
如果將孩子放在無人看管的購物車內,兒童受傷家長擔全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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