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公路上駕駛車輛違法掉頭、逆行,是高危險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極易引發車毀人亡的慘案,但部分駕駛員就是執迷不悟、不見棺材不落淚。近日,貴州省丹寨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已有十多年駕齡的的士司機王某,為圖方便、減少油耗,不顧危險在高速公路上違章掉頭,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傷、一人輕傷的交通事故。該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
2012年12月27日19時許,被告人王某駕駛一輛小型出租車與被告人王某的妻子文某某及乘客潘某某、潘某等人一起從貴州省丹寨縣往該省三都縣方向行駛,行至廈蓉高速1280K+900M處時,為圖一時方便、省時節油,穿越標有禁止掉頭標志的中央分隔帶。在掉頭行駛過程中,與對面駛來的車輛發生碰撞,造成乘車的被害人文某某死亡、潘某某重傷、潘某輕傷的交通事故。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被告人王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案發后,被告人王某主動就民事訴訟部分與被害人及家屬達成協議,共賠償55萬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的行為已觸犯法律,構成交通肇事罪。鑒于案發后被告人能如實交代其犯罪事實,并積極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且取得被害人及家屬諒解,法院根據被告人王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對其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故作出上述判決并實施社區矯正。
宣判時,法院通知了部分營運車輛駕駛員到庭旁聽,被告人王某在庭上一直淚流滿面,對自己違章掉頭的行為懊悔不已,對失去陪伴自己多年的妻子和對其他家庭帶去傷害感到深深內疚,并真誠希望所有車輛駕駛人員一定要引以為戒,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要為節約十多元油費、也不要為省時方便違反交通規則而得不償失、悔恨終生!(丹寨縣人民法院 吳軍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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