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因不滿被人實名舉報,山東省龍口市人大代表,蘭高鎮蘭高村原村委書記范建利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帶2人砸壞村委辦公室,導致村委辦公陷入癱瘓。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三點左右,山東省龍口市人大代表,蘭高鎮蘭高村原書記范 ...
因不滿被人實名舉報,山東省龍口市人大代表,蘭高鎮蘭高村原村委書記范建利在光天化日之下竟帶2人砸壞村委辦公室,導致村委辦公陷入癱瘓。
2013年10月27日下午三點左右,山東省龍口市人大代表,蘭高鎮蘭高村原書記范建利開著蘭高鎮政府給他的魯FM0037別克君威轎車,帶著兩個人(其中一人刑滿釋放人員),光天化日之下,把蘭高村村委辦公室門窗玻璃砸碎,將辦公室內辦公用品,電視機、飲水機、茶幾、茶壺等全部扔到門外砸壞,究其原因,就是因為10月17日村主任到中紀委監察部再次實名舉報范建利經濟問題,10天之后,范建利對村委會實行報復,在范任書記期間,好多單據沒有村主任簽字,錢就付了,為此,村主任陳文武多次向上級機關實名舉報,2013年3月29日,范建利因村委花銷過大被處以黨內警告處分,4月23日煙臺市紀委再次接到實名舉報范建利經濟問題。7月10日,實名舉報到中紀委,8月10日范建利辭去蘭高村書記職務,10月17日陳文武再次到中紀委實名舉報,并受到中紀委領導的單獨接見。
村委會被砸后,村主任第一時間向警方報案,并提供了范建利帶人打砸的監控錄像,清楚地記錄了作案的全部過程。10月27號至11月3號涉案人員還在外逍遙法外。
作為龍口市人大代表,原村委書記,打砸村委辦公室,是法律所不允許的,身為一名黨員,人大代表知法犯法,到村委會尋釁滋事,損毀村委會財物,嚴重干擾村委會辦公秩序,律師認為該行為已觸犯《刑法》刑法第293條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我們希望公安機關能公正處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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