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為切實落實中央、省委、州委“要改進新聞報道”的精神,錦屏縣人民法院研究制定了2013年《調研宣傳獎懲辦法》,“五明確、五重在”加強調研宣傳報道工作。
明確調研、宣傳任務,重在減輕干警工作壓力。該院結合各業務辦案庭的工作實際,適度下達年度部門、個人的調研宣傳任務,從而使廣大干警有更多的時間、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審判實踐工作中,為群眾化解矛盾,排憂解難,構建和諧的社會。
明確獎勵范圍,重在提高廣大干警寫作的積極性。對于年度被黨報黨刊、政法報刊、電視媒體采用的調研文章、新聞宣傳稿件,年終予以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獎勵,調研、宣傳成績的突出的,年終還可評為單項的調研、宣傳先進個人,在年終總結會上與年度先進工作者一并予以表彰,極大地調動了廣大干警寫作的積極性,同時對不積極完成任務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相應的懲罰。
明確調研、宣傳完成情況與評先、評優、晉級、晉職掛鉤,重在區別對待。該《辦法》規定,調研宣傳工作完成情況與干警工作業績一并存入干警個人檔案,在推薦、選拔任用上,院黨組對于調研宣傳成績工作突出的,優先考慮,從而使“想干事、會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警能盡其所才,發揮所能。
明確調研、宣傳專職人員,重在日常督促催辦。該院明確調研宣傳專職人員,負責調研宣傳年度計劃,日常工作的督促和催辦,保證此項工作有序進行,從而確保年度調研宣傳目標任務的順利實現。
明確審批程序,重在保證調研、宣傳的質量和效果。該院明確規定,調研、宣傳必須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對外報送,特別對宣傳更是嚴格把關,要求正面報道,投稿黨政、政法主流報刊。
該院調研宣傳工作,嚴格按照上述行之有效的“五明確、五重在”的措施抓好落實,確保了此項工作的成效。在2009年-2012年連續四年的調研、宣傳目標考核中,該項工作均獲得了前三名的好成績,有力地促進各項審判執行工作。(劉榮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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