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依法保護和開發民族文化資源,深入實施“環境立縣、旅游強縣”發展主戰略,堅定不移地做強做優文化旅游產業,千方百計打造“全國旅游名縣”, 建設“宜居住、宜旅游、宜創業”的和美雷山,近期,雷山縣在全縣開展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以下簡稱《非遺法》)“五進”主題宣傳活動。
一是以“作風建設年”活動為載體,將《非遺法》宣傳“進機關”;二是利用“民族文化進校園,在學科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的契機,將《非遺法》知識宣講“進校園”;三是在鞏固“全國文明縣城”爭創 “全國衛生縣城”活動中開展《非遺法》宣傳“進社區”;四是在實施“工業強縣”、依法經營過程中將《非遺法》宣講“進企業”;五是通過駐村干部在黨建幫扶村開展《非遺法》“進鄉村”教育宣傳。
宣傳形式有有關部門將該縣入選國家級、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項目進行展覽,在公路、街道、學校、社區、企業、鄉村張掛宣傳《非遺法》橫幅標語,利用趕場天向群眾發放《非遺法》宣傳單,將《非遺法》文本印發給學校師生,開展《非遺法》教育主題班會等。
目前,該縣苗學會對《非遺法》的宣傳最為積極,他們出了定期召集會員集體學習外,還積極協助司法、文化、旅游、教育部門和學校開展《非遺法》宣傳教育,并在進城、下鄉采訪采寫時,隨身攜帶宣傳單,隨時向城鄉群眾《非遺法》。
據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法》共有總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調查、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與傳播、法律責任、附則等六章四十五條,于2011年6月1日開始實施,對我國依法保護和開發民族民間文化提供法律依據,具有深遠意義。(余國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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