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備受關注的貴州榕江兒童綁架案一審宣判,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以綁架罪判處二被告人歐君宇、周仕能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歐君宇、周仕能為償還賭博欠下私人借款和信用社貸款,二人多次商謀決定實施綁架。2012年5月25日22時40分左右,二人將從家里出來的兒童周某某哄騙上車,用封口膠將其捆綁結實后藏好,然后向周某某父母勒索贖金60萬元。當日23時左右,被害人周某某機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認為,歐君宇、周仕能使用暴力、脅迫等方法控制他人作為人質,以人質人身安全要挾實現其目的,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二被告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影響很大,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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