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商局近日出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規范了移送程序,嚴防執法風險,進一步加強工商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有效促進依法行政。
《規定》指出,全省各級工商部門要認真做好“兩法銜接”工作,做到該處罰的依法處罰,該移送的堅決移送,禁止有案不移、以罰代刑。要嚴格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查處違反工商法律法規的行政違法案件。在行政執法中,發現明顯涉嫌犯罪的違法行為,要及時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將通報情況記錄在案;按照案件追訴標準衡量,對涉嫌構成犯罪的,必須嚴格依法移送司法機關,保證犯罪行為得到及時有效追究。
《規定》指出,各級工商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依法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加強與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的聯系配合,建立健全工商部門與公安、檢察機關共同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案件咨詢制度、信息通報制度等,進一步完善“兩法銜接”工作機制;積極推進“兩法銜接”工作信息共享平臺建設,努力實現與有關部門之間執法、司法信息的互聯互通,有效打擊違法犯罪行為。
貴州省工商局還對工商部門日常監管和行政執法中常見的可能涉及犯罪需要進行移送的27條具體違法行為,以及工商部門行政執法中違法失職人員可能涉及的16個犯罪罪名進行了梳理,配套形成了《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追訴標準匯編》,與《規定》一并下發。(作者 卜銳 記者 安軼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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