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16時許,錦屏縣河口派出所民警接到裕和村民吳某報稱:自己在坡上馬匹無故死亡,請求派出所調查處理。接到報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趕赴現場。經村民吳某帶路,來到馬匹死亡現場。經現場勘查,馬匹側翻在山路邊一棵桐油樹下,山路旁邊有半棵桐油樹干倒在路邊,山路旁的泥土有馬匹死亡前掙扎的痕跡,經過勘查判定馬匹排除了他殺的可能,馬韁繩捆綁過高導致馬匹不適,最終掙扎被韁繩勒住窒息死亡。
當派出所民警向吳某確認馬匹死亡是不是懷疑有他殺下毒或其它原因造成的?吳某肯定的回答說:“馬肯定不是其它人害死的!”這讓民警百思不得其解。緊接著,吳某又說今年農歷五月二十,他被同村的胡某的馬匹踢傷在家兩個月不能干活,不能照喂家里的牲口,導致馬匹消瘦最終死亡的間接原因。
了解情況后,民警對吳某說,既然你對你的馬死亡沒有任何異議,建議你馬匹自行立即處理掉,放置時間長對你會造成更大的經濟損失。至于你五月份被胡某的馬匹踢傷,一事歸一事,那件事我們另行處理。吳某回應說,你不讓胡某賠償我被踢傷的醫藥費,我的馬匹就不能動。見到此時情況僵持不下,民警立即聯系裕和村主任、裕和村支書以及踢傷當事人馬匹主人胡某進行調解。
經胡某到場了解,吳某和胡某是異性兄弟,平時關系都不錯,吳某五月份被踢傷,小腿骨折,無法行走,正是農忙季節也無法干農活,吳某當時也是處于這層關系沒有報案要求賠償,而是選擇自行治療。吳某說自己治療花費5000多元,要求胡某賠償3600元。經過派出所民警和村干苦口婆心的做思想工作,最終達成1000元作為賠償,雙方都解除了糾結在心里的矛盾,重新言歸于好。(石福濤 吳隆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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