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12時許,黔東南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大隊二中隊民警巡邏至貴新下凱麻高速公路匝道口處發現一輛鄂AHZ960號重型半掛牽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民警見狀立即上前制止,隨即引導駕駛員駕車到中隊進行處理。
到中隊后,民警對駕駛人李某的違法行為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告知他的違法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要處以罰款200元、扣12分,且其持的A2駕駛證因記滿12分要降照,聽到民警宣布處罰結果后,李某十分淡然,只是說:“哦,好的”。
民警見駕駛員如此反應感到有點反常,平時開大貨車的駕駛員被扣一分都要據以力爭,現在被扣12分了,居然沒有任何反應,民警再次拿出李某的駕駛證進行查驗,經過反復查看,發現證照上雖然有防偽標志,但是駕駛證號的數字字體有異常,民警立即通過警務通對其駕駛證進行查詢,發現駕駛人李某并無駕駛證信息。
在民警的詢問下,駕駛人終于承認了自己是于2011年在云南曲靖花了6000塊錢在街上找人做了一本A2照,并交代其使用假證行車3年都沒被發現,不成想此次出行被黔東南高速交警識破,悔不該自己耍小聰明的行為。隨后,民警按照交通法相關規定對其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行為和無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行為進行了罰款4000元以及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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