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記者 周燕玲) 日前,文化部向社會公示了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入選項目名單,我州侗族服飾、報京三月三、苗族鼓藏節、規約習俗(侗族款約)四項入選。
據悉,在國家公布的第一、第二、第三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中,黔東南州占有52項68個保護點,位居全國同級單位之首。加上日前公示的第四批,目前我州共有56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據了解,為做好此次評審工作,文化部組織專家按照評審標準對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及中直單位申報的1111個項目進行了認真審議。
之后,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評審委員會根據項目價值進行了認真評審和科學認定,最終提出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推薦名單298項,其中新入選151項,擴展項147項,入選率為26.8%,入選比例較前三批有了大幅度縮減。
而在此次公示的名單中,全國共有298項入選。其中,貴州省有15個項目,黔東南州4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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