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周燕玲) 白內障手術3個月后,家住凱里市營盤東路的王女士眼睛失明,王女士認為醫院要承擔主要責任,故將黔東南紅十字眼科醫院告上法庭,索要各項補償共計27余萬元。10月16日上午,凱里市人民法院開審了這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
術后3個月 眼睛失明 患者索賠
王女士起訴稱,2012年上半年她在黔東南紅十字眼科醫院參加州殘聯組織的貧困家庭白內障患者免費手術活動,確診右眼視網膜脫落。6月3日,醫院在明知道自己患有糖尿病和高血壓的情況下,對其左眼進行了手術,并收取3200的手術費。
“手術后沒多久,我的眼睛和頭開始疼,眼睛也看不見了,后來去黔東南州人民醫院檢查,我的左眼眼底出血,而我的右眼視網膜并無脫落”,王女士在庭上說,并坦言這是一起醫療過錯,醫院需承擔主要責任并賠償各項費用27余萬元。
眼睛失明誰之過?
黔東南紅十字眼科醫院答辯稱,王女士在進行手術前醫院已進行了各項身體檢查,其各項指標達到做手術的標準,且手術后眼睛視力從原來的0.15提高到0.5,證明手術是成功的,且王女士在手術結束后只來醫院做了2次復檢,3個月后眼睛失明與醫院無關,其眼睛失明是由王女士的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造成。
王女士方指證,黔東南紅十字眼科醫院在接診她時,確認右眼視網膜脫落不宜手其術存在醫療錯誤,因為手術后王女士在州人民醫院檢查時,右眼視網膜并無脫落。
庭上辯論 兩份鑒定結果雙方彼此不接受
眼睛失明后,王女士在黔東南州醫學會申請鑒定,鑒定顯示王女士屬于2級乙等醫療事故,院方承擔主要責任。
黔東南紅十字眼科醫院承認存在醫療過錯,但不認可此鑒定,后委托黔東南州衛生局到貴州省醫學會重新鑒定,其結果顯示王女士屬于2級乙等醫療事故,院方承擔次要責任。
庭審上,王女士方也不認可貴州省醫學會的鑒定。審判過程中,法院詢問雙方能否協商達成賠償,后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雙方并一致同意由法院委托司法鑒定中心重新對王女士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出來后,按照法律規定賠償。
庭審結束后,法院要求雙方準備重新鑒定的材料,然后委托相關機構重新鑒定。本網也會繼續跟蹤報道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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