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認真執行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定,從三個方面對艱苦邊遠地區機關招錄采取了傾斜政策:一是“三降低”。即降低報考學歷、開考比例和面試考場平均分標準,劍河縣太擁鎮、久仰鄉和南哨鄉政府共安排5個計劃招錄高中及以上學歷人員,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職位取消開考比例限制,報考連片特困鄉鎮和派出機構職位、需要比較面試考場平均分才能確定入圍下一環節資格的報考人員,其面試成績只要達到所在考場面試實考考生平均分的90%即可,同等條件下比其他報考州直、縣直機關單位的考生的比較標準降低了10個百分點。二是“兩面向”。在民族鄉定向招錄少數民族(或單獨定向招錄民族鄉主體民族)公務員,定向招錄本縣(或本鄉<鎮>)戶籍人員。三是“一加分”。對報考我州轄區非定向招錄少數民族人員職位的考生給予在筆試總成績中加上5分的政策照顧。
通過落實上述政策,我州艱苦邊遠地區機關招錄工作取得良好實效,得到了省公務員局的充分肯定。9月17日,參加本次公務員公開招考、并最終被錄用到劍河縣南哨鄉人民政府的高中學歷考生楊通燕,作為我省對艱苦邊遠地區實施優惠招錄政策的受益考生代表,接受了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的電話采訪。(州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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