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義務植樹條例》今年3月起施行
每人每年義務植樹至少3株
昨日,貴州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貴州省義務植樹條例》,將從今年3月1日起施行,規定每年第一季度為貴州省義務植樹活動季。
《條例》還規定,本省行政區域內,年滿18周歲至60周歲的男性公民和年滿18周歲至55周歲的女性公民,除喪失勞動能力外,應當參加義務植樹。義務植樹可以選擇下列方式之一:每人每年義務植樹不少于3株;參加整地、育苗、撫育、管護等綠化勞動;認種、認養林木、林地、綠地;從事綠化、生態保護義務宣傳和科普活動;從事城市街道、庭院以及村莊的植樹綠化活動;省人民政府綠化委員會確定的其他方式。
義務植樹應當以綠化荒山荒坡、改造殘次林和疏林地的補植補造為重點,與城鄉綠化建設,農村村旁、路旁、宅旁、水旁綠化相結合。有條件的地方可以建立義務植樹基地和義務植樹責任區。(作者: 王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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