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府制定價格聽證辦法》等有關規定,省物價局于2013年11月26日召開了“貴州省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對我省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意見和建議。昨日,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我省調整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的方案已正式確定。
據了解,本次聽證會參加人33名(實到33名),由消費者、高校代表、省人大代表、省政協委員、省直相關部門等方面的人員構成。其中,消費者參加人19名,由各市(州)推薦產生11名,在公證機構的監督下,采取自愿報名、隨機選取的方式確定8名(我省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和學生家長各4名);其余 14名參加人分別委托有關部門或單位推薦產生。聽證會上,33名聽證會參加人經過認真、充分的論證,一致同意調整我省普通高校學費標準,其中31人同意第一方案,2人同意第二方案。
調整后,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平均學費標準本科由現行實際標準3558元(每生每學年,下同)調整為4170元,提高幅度17.2%;高職高專由現行2600—2800元合并調整為3500元,提高幅度34.6%—25%;藝術類本科由現行6000元調整為9000元、提高幅度50%,藝術類高職高專由現行4800元調整為7000元、提高幅度45.8%。“211工程”大學學費標準除獨立學院外,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20%。除 “211工程”大學和獨立學院外的普通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批準的國家示范性專業,可在以上普通高等學校學費標準基礎上上浮10%。(記者 王溶蘭)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