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群眾工作中心、貴州省聯席會議辦公室、貴州省信訪局
關于全省各縣(市、區)領導干部公開接訪的通告
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創新群眾工作方法解決信訪突出問題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13】27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領導干部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的有關意見(中辦發【2009】3號)以及《信訪條例》,為貫徹落實全面深化改革的精神,堅持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扎實搞好第二批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方便群眾就地表達訴求,及時就地化解矛盾糾紛、信訪問題,降低群眾訴求成本,真正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切實解決好群眾合法合理的訴求,現將各縣(市、區)縣級領導干部在本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接訪場所接處人民群眾走訪、信訪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公開接訪時間:2014年3月1日—15日。
二、公開接訪地點: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指定的接訪場所(或群眾工作中心、信訪局)。
三、公開接訪人員:各縣(市、區)縣級黨政領導干部或縣級領導干部。
四、各市(州)要將此通告在本行政區域內進行廣泛宣傳,并通過各種媒體向社會公示;各市(州)本級(市、州級)領導干部接訪暫不向外公示。
五、各縣(市、區)要在本行政區域內將本縣縣級黨政領導干部或縣級領導干部輪流接訪方案、接訪地點、接訪人員組成、接訪時間進行公示,并張貼《通告》和通知到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宣傳到全體群眾。
六、各縣(市、區)縣級領導干部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要熱情、耐心、細致,帶著責任和感情認真聽取群眾訴求,認真辦理書記省長群眾直通交流臺、書記市長(州長)群眾直通交流臺、書記縣長(市長、區長)群眾直通交流臺、網上投訴等群眾反映的矛盾糾紛、信訪問題,嚴格按照“誰接訪、誰化解;誰接訪、誰包保;誰接訪、誰辦結;誰接訪、誰負責”的工作責任,想方設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的合理訴求。同時做好解疑釋惑、情緒疏導工作,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決不能推諉扯皮、敷衍塞責。各縣(市、區)群眾工作中心(聯席辦、信訪局)要做好各項服務工作,保證群眾隨到隨接,并落實化解包保“七個一”責任制,納入“臺帳”管理。
七、請廣大群眾尤其是矛盾糾紛、信訪問題當事人遵紀守法,共同維護信訪秩序,以和諧理性的方式反映問題、表達訴求、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不得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無理纏訪鬧訪,共同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為維護和諧有序的良好社會秩序嚴格要求自己,爭做文明、禮信、守法、依規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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