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先生家的狗舍很簡陋
3月4日,在貴陽市嘉潤路十八洞小區門口,一名9歲的小學生被五條猛犬襲擊。截至昨日,傷人猛犬仍未得到有效處置。
當天下午1點,記者再次來到十八洞小區,在小區門口,居民正在議論當日惡犬傷人事件。據小區居民李先生介紹,該小區的金先生養狗已經四五年了,一直養這種斗犬,雖然都關在家里養,但有時候狗難免跑出來,發生咬人事件,已經不止一次了。小區居民多次向居委會和派出所反映,但至今仍沒結果。
記者隨后來到狗的主人金先生家,參觀了他的微型養狗場:一間四五平方的小房間里,有4個狗舍,里邊有3條大狗。小房間的另一個門外是一個小院壩,有5個簡易的狗舍,5只狗被關在里邊。而在金先生的屋中,還有大大小小十多只比特犬。
金先生說,他以前犯過錯誤,被政府改造教育,出來后找不到工作,就靠養狗為生。對于鄰居們對他養烈性犬的不滿,金先生稱自己實在“沒辦法”,“狗咬傷人,我也過意不去,但我還得靠養狗為生。”
記者隨后與受害者及其母親,來到對十八洞小區有管轄權的云關鄉政府。該鄉黨政辦工作人員稱,他們將請司法所的工作人員來協調金先生和薇薇醫藥費的問題,但對于如何處理猛犬傷人事件,并沒有給出明確的意見。
隨后,二戈寨派出所民警來到十八洞,對附近居民進行走訪。民警表示,將向社區和南明分局匯報相關情況,妥善處理猛犬傷人問題。(劉啟梅 記者 孫征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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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貴陽市城鎮養犬規定》第六條,該規定禁止城鎮居民飼養烈性犬,如果飼養的話由養犬人在該規定頒布30日內處理。養犬人不處理的,南明、云巖區由公安機關處理;其他區、縣(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經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區域由鎮人民政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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