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虛假違法廣告3號公告顯示,有5條藥品廣告登上了此次公告名單“黑榜”:1、“大肚子灸便通保健貼”藥品廣告,該廣告稱“使用了大肚子灸,7天大肚子癟了一圈,用了2個多月,大肚子完全不見”、“血壓正常了身體越來越好”、“三大保證”等內容,不僅使用了專家、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還使用承諾性用語,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2、“苗藥火麒麟(潘長江代言版)、楓荷除痹酊(苗藥傳奇)”藥品廣告,該廣告稱“可使藥效滲透率90%以上,同時藥物的利用率也在90%以上”、“噴完后脖子能靈活轉動了,胳膊隨便抬,能抬腿,能下蹲也能搬重物,關節不腫了,手指頭也能靈活轉動了”,這條廣告出現利用患者的名義和形象作證明的內容,含有不科學的表示功效斷言,同時夸大產品功效,誤導消費者,也屬于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3、“活菲草止咳定喘丸”處方藥廣告,此廣告屬于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4、“胰島活力源片”處方藥廣告,同樣屬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5、“蒙寶石膏二十五味散”處方藥廣告,該廣告是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發布的處方藥廣告,嚴重違反廣告法律、法規規定。
目前,省工商局已要求各市州工商部門對這些嚴重違法廣告責令停止發布,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楊露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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