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新農保城居保并軌
推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將獲更多補貼
近日,貴州省人民政府印發《貴州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這意味著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首次合并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農保和城居保兩項制度整合后,對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政府將給予更多的繳費補貼,建立了多繳多得的激勵機制。其中,選擇100元至4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30元,選擇500元至900元繳費檔次的,每人每年補貼60元,選擇1000元至2000元,每人每年補貼90元,長期繳費的還能適當增加基礎養老金。此前,城居保是不分繳費檔次,統一由地方政府按照每人每年30元標準對其給予補貼。
此外,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距規定待遇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城鄉居民,可以補繳養老保險費,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補繳養老保險費的,政府不予補貼。
同時,《辦法》還對新農保和城居保參保人死亡后的個人賬戶資金繼承范圍作出調整,個人賬戶余額可以全額依法繼承,不再扣除政府補貼部分,最大可能地保障了參保人的合法權益。(本報記者 楊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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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險適用人群
凡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非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不屬于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范圍的城鄉居民,可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200元、1500元、2000元等13個檔次。
城鄉居民可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繳費檔次確定后,一次性繳納。對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按不低于100元的標準代為繳納。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特區)可以增加代繳標準。
2、養老金如何領取
凡參保且年滿60周歲,未領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及政府規定的離退休費、退職生活費的,符合相關條件的城鄉居民,可以領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
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支付終身。其中,個人賬戶養老金每人每月標準按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除以139計發。
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人員死亡,則次月起停止發放養老金,有條件的市(州)、縣(市、區、特區)可發放一次性喪葬補助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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